希望徵到30歲以下的老婆,
為他煮飯洗衣生小孩……
他沒說如何對待新老婆,
看來是沒想到「相處」這回事……
有位老先生以贈送一幢價值700萬的房屋為餌,希望能徵到一位30歲以下的老婆,好為他煮飯洗衣生小孩,並且不論相處如何都不許離婚,否則房子就要收回。除了房子的金額和對女方要求的條件外,他並沒提到自己的興趣或嗜好,也沒說將如何對待這位新老婆,看來是還沒想到「相處」這回事。
根據鄰居對他的評語,似乎「相處」也不是他的強項,脾氣很壞的他已經離過兩次婚,上一任老婆還是在他對她施予家暴後,愛上前來處理且保護她的員警而離去。
姑且不論會不會有人去應徵,而後續又有什麼結果?光是這樣一則新聞的披露,就令人憂心興嘆,至少提供了社會大眾3項省思:
<迷思1>只要有錢 還怕女人不肯?
即使是在21世紀的今天,仍然經常聽到這樣的論調,好像男人只要手上晃著鈔票,女人都會趨之若鶩。這是真的嗎?至少在我周圍,少見這樣的女人。
沒錯,許多女人嘴上喜歡嚷嚷著要「找個有錢人嫁了算了!」或聲稱決心嫁入豪門,但若真面臨抉擇,往往還是會聆聽心裡對愛情的呼喚。所幸大部分的女人不會出賣自己,而「女人只愛有錢男人」的印象,其實是男人對於女人的粗淺論斷,就像女人總以為「男人只愛大胸脯女人」一樣,其實男人也沒那麼膚淺。
如果尋找伴侶時,提出以某些條件來換取金錢財物,那就無異於純交易的買賣行為,而且能出賣的只是身體而已,因為愛情不會因待價而沽而憑空產生。類似這樣的「買妻」行為,難免會再度扭曲社會的價值觀,把女人的人格貶至最低處,也把男人誤導為用錢砸人的混蛋。我們並不否認也許會有女人樂於出賣自己,但是花錢就能買得到的人,又會具備什麼樣的靈魂?
<迷思2>相處不來 就訂契約?
兩次的婚姻失敗,其中一定有許多寶貴的可借鏡之處,如果能從中檢討,自省改善之道,就有很大的機會尋獲幸福。
但此案例中,老先生似乎將過錯推諉到女人身上,例如他認為婚姻破碎是因為老婆跟著員警跑了,卻忽略他對老婆家暴的事實,連前來處理家暴的警察都會對他老婆產生憐惜之心,為何他卻能殘忍地對老婆施暴?現在他言明再娶的太太若要求離婚,就會失去700萬房子的所有權,看來他並不打算改變自己的行為,且料到老婆還是會訴請離婚,因此以房子為條件,希望能保住婚姻。試想在一幢700萬的房子裡被家暴,還會有什麼快樂可言?
若有女人寧願忍受一切來換取房子,不免令人懷疑她ㄧ心等待的只是老人的死期。如果這就是故事的結局,該是一樁多麼恐怖又泯滅人性的交易!
<迷思3>年輕女人 生小孩工具?
這位老先生的徵偶條件之一,是規定女方必須在30歲以下。有人問他為何要個年輕女人?他解釋因為想要生小孩。
傳宗接代本是無可厚非的正常願望,但是俗語有云「養子不教父之過」,ㄧ般人都是在自己心智成熟後,和伴侶建立健全的家庭,才能準備好迎接下一代的來臨,給予能力所及的最好教養;但老先生連自己的個性、兩性相處的技巧都還沒有開始學習磨練,又能拿什麼來教養孩子呢?難道一樣以房子或金錢為條件,只要孩子如何如何就收回贈予?教育孩子若是如此簡單,有錢人豈不保證子孝孫賢?
年輕女人的身體確實較適合生育小孩,不過老先生能理解年輕女人的需求嗎?若只是單方面利用年輕女人的身體,滿足自己洩慾以及生小孩的願望,卻不在乎對方的感受,以為金錢就能拴住女人,那麼這樁尚未成形的婚姻,早已註定了失敗的命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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